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标准
各学院在组织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掌握评审条件及程序,在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零错误、零失误、零腐败、零投诉。
二、关于评审要求
1.资助对象和标准: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学校综合考虑资金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确定资助金额。一等奖人数为符合条件人数的15%,二等奖人数为50%,三等奖人数为35%。
2.评审原则:资助金一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减少资助或适当调整资助档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6)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4.评审程序:
(1)申报: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雷竞技的赛事积分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
(2)评审:12月1日,学院评审、推荐、公示。12月10日上午11:00前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
(3)公示:学院评审无异议后,学院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师生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本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内予以答复。如对本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的答复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提请复议,学校资助服务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资助金的发放工作
资助金12月底之前,由校财务部统一划入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内。
四、其他材料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初步评审结果,提交申报表及学生上学期成绩单。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为资助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依据。
(三)要建立资助工作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受理结果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学期建档,保存不少于5年备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二)学生上个学期课程成绩单。
(三)各学院公示的电子照片。
(四)各学院资助金申请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董晓老师联系。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
雷竞技的赛事积分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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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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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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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图片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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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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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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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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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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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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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月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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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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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 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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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
城镇或农村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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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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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身体状况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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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成绩 |
请附上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单,并辅导员签字 |
上学期及格数/上学期课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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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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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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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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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情况 |
(填写本人曾获校内外奖励、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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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评语 |
(学习情况、平时表现、特长、缺点、心理状况等等方面评价)
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
学院 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意见 |
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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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辅导员登陆学工系统可以查询校本号。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制